
5月18日,中国银保监会官网更新多张罚单,交通银行、邮储银行等因“
受托支付”被罚。处罚公告显示,交通银行贵阳纪念塔支行因“
受托支付不合规”,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罚款20万元。该行胡蓓是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管理责任的直接责任人,被罚款5万元。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贵阳市分行同样因“
未执行受托支付”,被罚款20万元。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于5月11日作出上述行政处罚,处罚依据为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》第四十六条、第四十八条。 据悉,受托支付是贷款资金的一种支付方式,指贷款人(依法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)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,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,目的是为了减小贷款被挪用的风险。